第 77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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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子时,她扶着披着大氅、扣着兜帽的沈裕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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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的车夫睡眼惺忪,但还惦记着这是位身份非比寻常的贵人,恭恭敬敬地将人送出大门。
容锦有意稍作停留,给了他一锭银子打赏,这才登车离去。
车门严严实实合上后,那人掀了大氅,露出张几乎不见血色的脸,正是商陆。
他并未因当下的处境有任何紧张之色,眼中映着微微跳动的烛火,倒像是嗅着血气的小狼,仿佛下一刻就要跃出去咬断敌人的咽喉。
容锦按了按心口,蹙眉道:“你就这么跟过来,驿站那边呢?”
“公子说,多留我一个也无用。”商陆舔了舔干涩的唇角,解释道,“他不放心你,打发我来跟着。”
像是担心她害怕似的,嘴角一翘,额外补了句:“容姐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不会让你出事。”
他也不知是从何处来的,衣袖上蹭了尘土,发上还沾了片干枯的碎叶,自个儿却毫无所觉。
容锦被商陆这宽慰的话闹得哭笑不得,抬手拂去碎叶,随口道:“你就这么听他的话?”
商陆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
容锦早就知道他对沈裕唯命是从,只是从前为了避嫌未曾多问,想了想,有意无意道:“我记得你曾提过,你与公子是在漠北相识的。”
“是。”商陆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也没再瞒她,顺势提起旧事,“容姐,你听过漠北那位大巫的名头吗?”
“听过。”
商陆抚过袖中短剑的刻纹,轻描淡写道:“我自记事起,就关在他的地牢里……”
他那时也不叫“商陆”,是旁人口中,没名没姓的“小杂种”。
大巫看中了他的筋脉骨血,留了一条命,养在那犹如迷宫的地牢之中留待放血,经年不见天日。
身边的人死了一茬又一茬,他才鹦鹉学舌似的,磕磕绊绊地学会了几句话,迷迷糊糊地弄懂了一些事。
直到遇着沈裕。
那是头一个,能靠武力压制住他的人。
弱肉强食是地牢之中的准则,他那时已经闭眼等死,可沈裕并没杀他,甚至将他想要抢夺的果子分了一半给他。
在那之后,沈裕的身体每况愈下,却慢慢教会他说话。
在那阴暗的地牢中同他讲地上的光景如何,讲京城两市的繁盛、曲江池的杏花烟雨,讲漠北的狂风、醉人的烈酒……
再后来,沈裕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带他出地牢,自王帐而起的大火烧透半边天时,给他起了现在的名字。
“……我用这把短剑,刺透了大巫的心脏,而后随着公子回到京城。”商陆吹了下鬓角垂下的散发,苍白的脸上浮现笑意,带着些怀念的意味。
容锦托着腮,认认真真听完了所有,从中窥见了沈裕那段缺失的过去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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