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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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首了。当年,我们三个,嗑着瓜子,喝着浓茶,挤在茶馆儿里听相声的时候,我记下这首诗,然后,过了那么些年,在从十五六岁一步迈到了眼看就要奔三的时候,才恍然了解了里头的深刻含义。
原来,我一直以为我是硬着头皮强打着精神也会昂首挺胸笔直笔直朝前走的。
后来,我才发觉,就在冥冥中,就在那些细小琐碎,却无孔不入侵袭过来的烦恼困扰围着我打转的过程里,我早就已经主动学会倒退着另辟蹊径了。
路当中是天坑,是深海,是火山,我不敢跳,不敢过,不敢爬,我只能倒退着回到安全线以内,然后一个字——绕。
多远都得绕啊……不然永远到不了井冈山,革命永远不能胜利,我永远都只能困在原地虑不得脱。
于是,就算途中有牺牲,有代价,我还是绕行了,不然还能怎样?我总要活着看见红星高高挂起来那天吧。
我非亲眼看到不可。
九六年,一月底,准确来说,是一月最后一天,嚼子的儿子出生了。
果然是儿子!
那个审美有问题的孩子看见谁都乐,唯独看见九儿就挣扎着不让抱。九儿怒了,他说,小子!我没干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吧?!再说你九叔我就算毁容了也比你爹好看,你让我抱一下儿怎么就不行了?!
嚼子抢回那肉肉的,软软的小婴儿,裹在怀里,冲九儿坏笑。
“他瞅不惯你那俩‘大探照灯’。”
“那也比瞅你那俩‘小孔成像’强呐!”
林强在旁边偷着乐,我则先是看着嚼子怀里的小东西发呆,而后在二咪子不知何时跑来使劲儿蹭我裤脚时弯下腰去,摸了摸那灰色的毛茸茸的头顶。
就咪子是好人,他们都是二百五,对吧。
我看着那胖乎乎的毛球一脸满足的模样,这么在心里小声念叨。
一月三十一日,裴慕川,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他是个聪明孩子,从眼睛就能看出来,和他爹一样,透着那股子鬼机灵劲儿。只是,这个孩子,要始终背着别人的名字过一生了。
我说不出是喜是忧。
嚼子有多爱慕慕,我无法明确形容,我只知道他看着那孩子的眼神,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狂喜与难以想象的温柔。他也许不爱这孩子的母亲,可他眼里对儿子表达出来的无言的情感,不是瞎子就能看得到,感受得出来。
“这回体会到父爱伟大了吧。”差不多得有六七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我这么打趣他。
“嗯,看来真是本能啊……”他感叹了一声,然后开始念叨,“可也邪行了啊,你说,慕慕半岁,就会叫我了,可就是死活不叫那个‘妈’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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