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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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确是满的,脑袋的颜色都让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红的蓝的,着装也千变万化,骷髅头英文字的卫衣短裙……怎么还有黑西装?哦,温遇旬穿的。
座无虚席仿佛茫茫众生。沈榆轻拨一下贝斯弦,连接的音响经过微不足道的延迟传出声音。
像是一种预热,底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出更响亮的欢呼。
这种演出自然是没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种公司和电视台搞的秀节目似的,唱之前还找个主持人说两句,他们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可以说是没有出错的完成了演出,收获掌声一片。
可就是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还是站在这里更自在。”沈榆说。
他们顶着台下的沸腾说话,趁话筒还没开。邱风笑着问他:“是不是人没那么多,不太紧张了?”
沈榆也笑,开了话筒。
谁都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见啦?”语气和每一次一样,但是昨天公司和节目组认为这种招呼打得没有必要,也浪费时间,于是没有让他们说。
台下有人大声叫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说我很想你。
“很久没见大家,我也很想你们。”
往下看右手边第一排第二个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凉飕飕的,和闹哄哄的场子形成鲜明对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m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芽。
有什么在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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