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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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渴望在那样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学里终止了的一桩美事能够继续。我这个人基本上还算老实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样,并不宜在某些方面过于禁锢,因为刚刚二十多岁,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会出事的。想想看,如果连我这样的人也被迫成为一座城市里不安定的因素,这个社会也就太过分了。据说一个社会关心和疼惜青年,这个社会才是好的。社会无视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码的交谊场所搞得光秃秃的,青年生了气,回过头来就会反抗社会。这些都是我在当时的一些感悟,属于私密之语,虽不吐不快,也还是从来没有对组织表达过。因为我深知这里面有点犯忌的东西,比如,有向社会示威和恐吓的成分。
青年向社会示威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社会主要被年长的人管理,他们经历漫长,经验丰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起火来,年轻人要后悔也就来不及了。这方面的例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这儿的老年人格外坚毅顽强,在原则问题或类似的问题上决不手软,年轻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犟劲,吃亏的只能是他们。我当时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树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这个地方的,开始主要是那样一些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这座城市立过大功的人。最初几年这里的青年人还不多,或简直就可以说没有。出入这个地方的青年有的是来串门的,有的则是他们的家人。因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儿女,有的妻子像女儿一样小;儿女们长大了,他们要成家,成家后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类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来了,而且一眨眼就长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传越多。整个城市的人都乐于倾听它的故事,因为它历史漫长,再加上新主人和新生的一些故事,使这儿的所有讲述都变得脍炙人口。这些故事能写成一部部大书,成为天方夜谭。而它作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乐都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或深或浅地决定着许多人的生活,所以人们都会关心这片城堡的深处到底生了什么。如这里有了凶杀案,抢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传得神乎其神,让人长久地谈论。特别是奇妙的爱恋与偷情,如果生在这个地方,就会变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三
有些传说是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比如说有的人因为长期在那个城堡里服务,做炊事员或其他服务员之类,年纪大了回到家里,既清闲又没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说出一些有意思的秘闻。这些事迹传来传去常常走了模样,再度夸张扭曲,就连故事生的时间顺序也被颠倒。好在故事的地点没有错,这是惟一让人感到放心的。
传说有一个人独占了一座老城堡,这人身高马大完全像个巨人,而且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城堡里大约活了一百五十岁——他自己永远只说自己九十九岁,目的就是为了遮掩一些隐秘和真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脾『性』和长相。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罢了,这是后来的人一点点才悟到的。有人说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个妖怪杀死了,而这个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迹隐藏下来,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众供养着。因为这家伙越长越离谱儿,身躯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却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铜铃,大嘴一咧好似马嘴。一般人害怕却不敢过多地议论,只说异人必有异相。其实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其余都只是听了言传。
巨人从不出门,一般市民见不着,城堡里的人也见不着。只知道运送各种好吃物的车子一辆辆进入城门,一个个活鲜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这些都是为巨人准备的。同时这也证明了巨人仍然活着。传说巨人随着年纪的增长,除了偶尔出门晒晒太阳,基本上只待在那个黑黑洞洞的大屋子里。再后来说他连太阳也不出来晒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张结实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离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巨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可是时间延续下去,大家才知道这不过是巨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离真正的死期还远着呢。也许这家伙是不会死的,这从根上说就是一个异数,一个不为人知的古怪物种。
城里个别感觉敏锐的人,会在半夜隐隐觉出地皮在颤动——一下一下,既轻微又深长。他们知道这是巨人睡不着,于深夜离开大床踱步了。有人会从深夜时分的雾气中嗅到一种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着窗户打哈欠。只要是风向掠过那片城堡,就会带来一些显而易见的气味。那是腥膻和浊臭、烧焦的皮革之类混合而成的味道,极为难闻,只不过由于天长日久才多少习惯下来。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癣还要严重的糙皮,后来又有人干脆说就是鳞片,说这对他就像一层铁甲壳,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里走动时不穿衣服,『露』着奇大的阳物,第一次见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惊呼。他有一副极好的胃口,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又食不厌精,通常要由十二个厨子轮流做出菜肴,摆满一个三米宽六米长的木台,由他随意挑食。即便饱餐一顿之后,他走出门来,见到一些小动物之类,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随手捉了吃。他一边咯吱咯吱嚼着东西,一边和新选进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时一龇牙就吓得他们半昏过去。
巨人特别喜欢生吃五毒,据说这是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争斗生时,他只要下口咬上对手,对手也就必死无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划痕,都能置人于死地。有一阵城堡里野猪泛滥,长了大獠牙的野猪不知挑伤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后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个野猪必经的街口,待它们冲过来时,即一掌一个拍死。当年满城的烹肉味让城里人记住了好几十年,许久之后一提到那场人猪大战,他们还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养这样一个英名远扬的家伙所费不赀。精米精肉按时送进城堡不算,还要送大量的绫罗绸缎。按说一个不穿衣服的家伙根本不需要后者,后来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许多东西实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还仅仅是满足于一种喜好和欲望堆积在城堡里。引起众人疑虑的是越来越多的传闻,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种种怪癖,以及格外残忍的行径。人们私下断定这早已不是什么当年的那个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远的阴暗城堡中滋生出的常妖怪,这妖怪在暗中将主人吃掉,然后也就取而代之。这个巨人渐渐趋近民间传说中的魔头,不同的只是这座城堡确属一个真实存在,它至今还矗在那儿呢。
巨妖有着人的欲望,对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亲幸。被亲近者毫无反抗之心,因为只要离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气息,也就吓得筛糠。她们大多被蹂躏个半死,所余时间不过是留在人世苟活罢了。大约在巨妖长到一百二十岁左右,又开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戏耍孩童。一些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要一块儿送进去当贴身听差,以随时满足他的兽欲。半夜里城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接上又被一阵阵巨大的哈气声所湮没,即是老妖『乱』施『淫』威的时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里就要失踪一名美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是走失或逃离,正在心中为他们庆幸呢,后来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这家伙成了食人番了!”城里一传十十传百,个个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齿。
大约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堡里的人不断想方设法除妖,于是围绕这些又滋生出无数的故事。比如人们在老妖经过处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买通厨子下毒……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里伤个皮『毛』,或者吞下大剂量的毒『药』面不改『色』——他体内的毒汁已经远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么毒『药』。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败都要带来巨大的后果,引起一阵疯狂的报复。老妖先是被针对他的阴谋气得不停地放屁,于是充斥了整个城堡的臭气让人窒息,让人变得身上无力,面『色』青紫,于危急关头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接下来老妖会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边随便一个可疑人物,如丫环或厨子护卫,不容分说揪着两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极为绝望的日子里,有的护卫铤而走险干过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进食时,装作凑近了为其切肉,然后猛地举刀刺其咽喉喉结像石球一样滚动一下,颈上的老皮鳞块重叠,哧啦哧啦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连血都不出;老妖只不过给弄得嫌痒,咳一声,吐出嘴里的肉,一低下颏夹住了刀子,然后一掌把护卫打翻在地,用脚踩巴踩巴将其闷死。还有人在老妖睡熟时想过办法悄悄缚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头,要把他活活憋死。谁知他的肺活量过常人数倍,憋急了一声大呼,罩在头部的袋子马上开裂。老妖睡觉时双腿大撇,模样丑陋无比,有人就想取一个大锤猛击那对硕大的睾丸。可是刚刚举起锤子就吓得一旁的女人惊叫起来,老妖一翻身,锤子砸在了胯骨上,结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个白印。还有人尝试在下半夜堵塞了门窗,投进一些硫磺之类点燃,将其熏死。谁知几个时辰过去,屋里的侍人和各种生灵全都一命呜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时分摇摇晃晃出门,打着哈欠,只不过一头『毛』和两撇胡子被熏白了,其余安然无恙。
四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一
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色』女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长,或与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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