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路(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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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苦笑,继续道“你再猜,上次阿念生日,我送她的包多少钱。”
石头听到阿念这个名字,抬了抬眉角,“你们都分手了,还提她干嘛。”
“8ooo块。”游子自顾自说着,“可是我给蠢狗买的玩具,最贵的一个才15块,是一个响铃球,它很喜欢咬着它到处跑,我还老嫌它吵。”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球,是一个用五颜六色的绳结捆扎而成的球,里面藏着一个金色的铃铛。球看起来很旧了,绳结上密布着咬合的痕迹。
“我一个人在泺城生活,去掉租房和日常花销,其实存不下多少钱,但为了讨阿念欢心,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因为自己心情不好,我就在游戏里一掷千金。可面对真正一直陪伴我的蠢狗,我却又吝啬得不行。”
“想什么呢,你吝啬,你就不会把它带回家,这狗吃的住的你算了吗,这狗肝病用了这么多药你算了吗。”石壮壮听到游子的这些丧话,嗓门都不自觉大了些。
“可要不是我没注意到它病情恶化,它可能就不会有事了。”
“呸!关你屁事,没见过你这么爱往自己头上扣锅的。你也不想想,要不是你把它带回家,它早不知道死哪旮旯了。”
“我不带它回家,也会有别人带它回家,它死前在我耳边呜咽的两句,肯定是在怨恨我……”
眼见石壮壮和游子两人,一个嗓门越来越大越急躁,一个声音越来越轻都有些哽咽了,陈则只觉得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看来在路上补觉的计划是不得行了。
陈则叹了口气,转身对后座的游子说道,“游子,我觉得石头说的没错,无论生什么事,你都无法否认是你给了蠢狗第二次生命,要是你真了解它,就知道它不可能会怨恨你。”
陈则的话,让游子陷入了沉默。这时,石壮壮突然有些兴奋地大喊起来,“快看快看,出太阳了!”
此时的他们正一路向东而行,只见朝阳在公路的尽头缓缓升起,前方的马路和路边的红叶李都被橙光浸染,温暖治愈,美不胜收。
在这个刹那里,陈则觉得世间纷繁好像都能放下,只需要腾出双眼和心,来为面前的美景短暂驻足。
连游子都恍惚了下,喃喃自语道,“这条路确实好看。”
陈则也下意识轻叹,“是贼特么好看。”
回到租住处,陈则给母亲王瑾打了个电话。
“妈,我今天去爸留的殡仪馆看过了。”
“知道了。”之后,王瑾便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许久,陈则本以为母亲会说些和父亲有关的事,却不料她直接转移了话题,“周末来家里吃个饭,你李叔给你找到份工作。”
李叔名李忠儒,在陈则大二那年王瑾与其重组了家庭。那时候陈则已经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虽然每次见面陈则都会礼貌地叫声叔,但两人的交集其实并不多。
倒不是李叔人不好,纯粹只是因为他们的关系,终究不是真正的父子。
叔就是叔,成不了爸。
“妈,工作的事我自己会解决,用不着……”
“你就别逞强了,我和你说啊,这次你李叔是托了朋友关系,才在泺三小学里给你找到这份篮球队助教的工作,虽说是外包合同,但只要表现好就有机会可以转正,只要你安安心心带群小朋友打几年篮球,就可以转三小的体育老师,而且你不是一直喜欢打篮球吗,妈妈觉得……”
陈则沉默着听王瑾絮絮叨叨个不停,他了解母亲,知道在她看来,他只要能做上老师,那就是一份绝对体面又相对稳定的工作。可她似乎从没有想过,陈则可能不喜欢当老师,也更不想欠李忠儒的人情。
挂断电话,陈则关灯躺回床上,看着天花板上偶尔划过的车灯,一夜无眠。
所以当第二天石壮壮赶到陈则家时,就看到了面色像鬼一样难看的陈则。
“哥们儿,这才几小时不见,你去哪个洞天福地修仙了?”
“你也知道才几小时,早起毁一天啊大哥。”陈则看了眼时间,才五点,天光都还未亮。
坐上副驾驶,陈则看到了后座的游子,衬衫搭配黑色西装的穿着很是肃穆,一副黑色的框架眼镜,让他的脸色更显煞白。
那只哈士奇此时正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似是长眠。
两人对视一眼,相互点头示意。
石壮壮开车上路,先是看看后视镜里的游子,这位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心事,郁郁寡欢。又看看副驾驶的陈则,这位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满脸的无精打采。
他仿佛能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丧气在车厢里环绕,并不断挤压着他的驾驶空间。
开窗,点烟,长叹了口气,“你们看,这条路多好看。”
陈则和游子同时愣了愣,看向了窗外,此时他们刚开出城,正一路行向郊区,由于天色尚早,马路上只有他们孤零零的一辆车。
路的两边种满了紫红色的红叶李,在清晨的辉光里有一种高贵清冷的好看。
石壮壮抖了抖烟灰,叼着烟屁股,下意识坐正了些,“前几年我跑运输的时候,从每天清晨四五点开到晚上两三点,有时候开困了,还得一边开一边扇自己耳刮子,这抽烟的毛病就这么来的,贼提神。
那时我可不觉得这路有啥好看的,因为每次我一看这路吧,就觉得看到了自己的人生,大体也就是这样一直开一直开,马路边不是花花草草就是房子,千篇一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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