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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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苇宜刚走出房间,司谦之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伸手去够电话,伤口一阵撕扯,疼得他满头是汗。
“什么事?”
“大少爷,杨高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了西区,他、他把赤豹原先那酒吧给炸了,没找到赤豹,听说赤豹躲平野村去了,杨高高也追过去了。”
☆、chapter13所谓情敌出现
先不说赤豹那酒吧几天前已经被他拿下,杨高高怎么会回来?
司谦之将另一只手捂在伤口处,那里现在正火辣辣的疼,疼的他现在感觉睁眼都费力,他小心翼翼的深吸了口气:“告诉二少爷,找到杨高高,把他送回去。”
挂掉电话,司谦之忙拨通杨高高电话,那头传来的怪异的彩铃声,如果是平时司谦之一定会笑出来,但现在实在没那心思。
好不容易铃声停止,那边传来一听就很是兴奋的声音:“大头,你又想我了吗?”
司谦之懒的跟他扯:“你在哪里?不要跟我胡扯,现在立刻滚回偃西。”
杨高高那边顿了顿,随即语气欢快的说道:“大头拜拜,我这边有点急事。”
“你不听我的话吗?”司谦之语气平淡,没有责备,也没有愤怒,就像说着一句简单平常不过的话一样。
“……”杨高高一时间无言,不知道为什么,方才那句话,让他幻觉般的看到了脆弱的司谦之:“我饿了,我要吃热狗。”
司谦之呵呵一笑:“会给你吃的,别忘记你答应过我,听我话的。”
“我最听的就是你的话。”那头话音刚落,电话就断了。
司谦之看着手里面的电话,他面色惨白,双唇有些发抖,那伤口虽然并不严重,但因为药的原因,现在火辣辣的疼,疼的他呼吸都觉得费力。杨高高言语之间很正常,但敢挂他的电话,说明那人愤怒到一个极点了,要让他听话,没多大的可能,他就像个疯子一样,红了眼之后,谁都不认识。
杨高高怎么会回来找赤豹,难道是因为知道自己受伤了吗?可是不应该啊,这消息早封锁了,一些报纸或是新闻的报道,也不敢明说是司家大少爷。
饶是司谦之怎么去想,也想象不出杨高高会怎么做。想要下床,但实在觉得累极,好像忍痛就耗费了太多的力气,现在累的只想睡觉。
林苇宜来的时候就看见儿子昏昏欲睡的样子,虽然想让儿子睡觉,但儿子到现在还一点东西都没吃:“儿子,粥来了。”
“妈,听辜伯伯以前说过,你有次也因为被报复差点丢了性命,爸爸那个时候疯了,屠了一个帮会,后来差点被判了死刑。”司谦之双颊发红,神色有些发懒,嘴唇干裂得开裂了几条,话语间都在喘着粗气,林苇宜知道他在发高烧,精神也有些不好,也不知道儿子怎么想到以前的事情,但自己回想起来,也不由得心中一甜。
林苇宜笑得温柔,风华绝代,她本就生得美貌,以前是混道上的,虽然是女人,但很张狂,而现在只是个普通的妇人:“是啊,那时候被一枪打中这里。”
林苇宜指了指自己心脏旁边继续说道:“你老爸那时候到医院,走错了病房,看见了一个医生正在给刚过世的病人盖上白布,以为是我死了,他整个人就跟疯了一样,双眼通红,满脸的泪水,整张脸也是红的,一声一声的哭吼吓到医院还流传了鬼故事呢,一些比较远的病房说是听到医院大白天的鬼哭……后来你老爸颓废了几个小时,听到有人说杀我的人是红蚂蚁帮会的,提着冲锋枪就去了,一个人硬是杀了一片人……”
“爸爸很爱你。”
“你老爸就是个笨蛋,他说,那时候就是想给我报仇,然后下地狱去陪我。”
“所以妈妈嫁给了爸爸。”
“早就爱上他了,他不那么做,也会嫁给他的。后来他那么做了,觉得这人真的就是个疯子,对我好得过分的疯子,为了我能做到这么一步,我还能有什么不满的。”林苇宜笑着喂儿子喝粥。
司谦之张口吞下吹得温了的粥,说道:“妈妈那时候觉不觉得爸爸的行为很奇怪。”
“是很奇怪,但是疯子的想法,哪里是正常人懂的。”林苇宜哈哈笑了笑,好像背后偷偷说自家老公的坏话,非常的有趣一般:“人都死了,报仇我又不能活过来。他当时愤怒到极点了,你爸爸的性格你也知道,他那种人愤怒之后,根本什么都不管不顾的。不过回头想想,如果那时候是你爸爸受伤,我估计也会那么做,就像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了那么一个人,那我有什么好管好顾忌的,恨不得毁掉全世界呢。”
“杨高高也是吗?”杨高高的确是个疯子,是个实实在在的疯子,他曾经进过精神病医院,只是后来很快出来了,杨高高嗜血而且暴力,疯狂起来根本六亲不认,司谦之有些担心。
——
平野村旧工厂。
“嘿,宝贝儿,出来啊。躲什么?”空旷的车间摆着很多大型的没用了的大型设备,回荡着的这句话听起来尤其渗人,那声音带着笑意,却仿似来自地狱。
或许是太久没有人来没有人用,车间的光线也是怪异的让人胆寒,杨高高身上穿着一身的黑色,只是习惯的不变的宽松五分裤,连帽的短袖黑色t恤,后背一只滴血的红色大眼睛很应景,他手上拿着棒球棍,不停的东敲西打,砰砰的声音在车间听来很恐怖。
“我知道你就在这里哟,出来我请你吃热狗,宝贝儿。”空闲的手从裤兜里面摸出了一颗手雷,他不紧不慢的扯掉手雷上的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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