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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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应过来,“兔崽子又不好好上课。”
我笑了一下,回敬一个老东西,没等他骂我就把电话挂了,不打扰他赚钱给我花。
我已经十九了,但还在念高三,因为中间断断续续休学了两年,四舍五入在这个学校里已经待了五年。我成绩不好,大概率上不了什么好大学,我无数次向梁惟提出直接毕业打工,他坚决不让,我无奈妥协,反正是他养我,我无所谓,他只要别提让我出国的事怎么都成。
回到教室,黑板已经擦去半块,上面写了新的例题,短暂混乱的教室早已恢复正常,看漫画的看漫画,讲小话的继续讲,还有少部分认真听讲的人。
唯一不同的是,我掀翻的桌子被人扶了起来,掉了一地的课本卷子也被迭整齐乖巧放在桌上。
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我同桌干的。我的同桌是个挺可爱的女孩,身高不高却被安排在最后一排,因为她的成绩也差,这个狗屁学校搞区别对待,成绩好的人挑好位置,成绩差的只能坐没人要的位置,美其名曰资源合理配置。
我简直想吐一口唾沫给发明这个制度的人,欠草的玩意儿。虽然我本人满意自己的位置,干什么都方便。
我挪开椅子坐下来,前桌有点发怵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轻拍了他的肩膀,表示没放在心上没生气。
我同桌叫江芸,挺不错的名字,跟她的人一样,安安静静的,我看她奋笔疾书,正在把黑板上老师写的板书不删不改原封不动地抄下来。
我想我刚刚的举动肯定吓到她了,正常情况下,我对女孩挺怜惜的。所以下课的时候,我从书包里掏出糖。
我用指关节敲了敲她的桌子,我们教室是这样的,两张桌子拼在一起,所以虽然说是同桌,但现实上是一人一桌。
江芸懵懵懂懂地看我,我缓缓摊开手心,上面躺着两颗大白兔奶糖。
我用的是右手,姿势有点别扭,但左手有旧烟疤,不太好看,我怕又吓到她。
她眼神读懂我的意思,睫毛颤了颤,伸出手来拿我手里的糖,在她指尖快拿到的一瞬,我手又攥成拳头,害她拿不到。
重复几次,她被我逗得脸都红了,扭过头不肯要我的糖了,最后我直接放进她的笔袋里,背上书包就走了,临出教室门的时候看见她也笑了一下。
我回家了。我回家等梁惟一起吃饭。
3
梁惟挺会赚钱的,能力很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集团的二把手,因为他赚钱不要命,备受赏识,而我讨厌他上司,他上司想把女儿塞给他,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安保级别很高的高档小区。
我俩都不是忆苦思甜的人,以前苦过穷过是一回事,现在有钱了,就该放开了花,但我记得我哥辛苦时候的样子,他身体已经没我好了,动不动就胃痛头痛,喝酒喝的,前几年的时候应酬多到几乎每天都醉酒。
他应酬晚回家的时候,我就在沙发上坐着等,不是不想睡,没他我睡不着,他不回来,我也怕他在外面出事,恨不得出门去找他,他一点都不理解我,回来就凶我,说我明天要上学还不早睡。
我心疼他,不跟他计较,也没跟他顶嘴,只是把醒酒汤倒好给他送到嘴边,梁惟喝醉酒真的很麻烦,跟小孩一样,一点汤汤水水要喂半小时,是他这样才让我没办法早睡的。但我不忍心怪他。
说实话如果对身体没伤害,我挺喜欢他喝醉酒的样子,他这几年在我面前越来越封闭,什么都不说自己撑着,我上一次见他哭,就是他工作搞砸被开除,自己喝醉了回来,趴我身上痛哭,我为他感到伤心,实际上特别享受他依赖我的感觉。
我安慰他,工作没了没事,我捡瓶子养他,他揉了揉我脑袋,说我是他心肝儿,他可舍不得。
天哪,心肝,听得我想吐。
现在是秋冬季节,我喜欢天气冷,越冷我越喜欢,我天然地恨夏天,夏天伤口容易发炎,天气热我会很疼。
我回家要搭公交,只用坐两站,偶尔梁惟有空会来接我,今天显然没空。
半路上,我收到他发给我的微信,说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饭,让我自己吃。
我心冷了半截,现在秋冬季节我也不喜欢了。我提前一站下车,去买好吃的,他不在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龙眼南路是着名小吃街,我漫无目的地从头逛到尾,手上多了很多装着餐盒的塑料袋,这些我一个人完全吃不完。
蒸笼的白汽一团一团弥散开来,铜锅里的牛杂咕噜咕噜煮着,我才发现,墙边有一只野猫两手揣起来在睡懒觉。
我把袋子拎好,把书包里的相机拿出来,对着猫拍了一张。
摄影算是我的爱好吧,梁惟逼我喜欢的,之前我状态不太好的时候,他买给我这台相机,跟我说每天要拍至少十张照片。
我问他拍什么,他说随便,拍我喜欢的东西。我问他拍人拍物,他说五五开。
这些规矩都是他随口一定,我坚决执行。我很懒,不善于思考,他说什么我干什么,他说什么我信什么。
他说拍我喜欢的,我喜欢的东西倒是有很多,松软的雪,热汤,软面包,不下雨的天空,平直的地面,路边的野猫。可我喜欢的人却很少,虽然我在学校人缘还行,但我打心眼儿里喜欢的人,只有梁惟一个。
我对我哥的喜欢,不是情情爱爱那种喜欢,是那种对他这个人的喜欢,就算他是女的我也喜欢,呃,不是说我嫌弃他是男的,总之就是,他是只过街老鼠我也喜欢,要供起来的那种。我也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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