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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的宋志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宋志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第ooo7章来个最贵的
香港富李嘉诚先生曾经说过,“游手好闲,会让人心智生锈”。
所以,在潘禺这个地方,为了避免让人“心智生锈”,就开设了很多家专门收留“游手好闲”人士的,桌球室,游戏厅,录像厅,还有溜冰场。
又有人说,一个地方繁不繁荣,要看它的娱乐业开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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