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两大集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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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明朝,永远绕不开的就是特务统治。
特务政治,是大明朝朱元璋的一大发明,
他为了“以重典驭臣下”,特设立特务机构—检校,职责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
检校的鹰犬无孔不入,朱元璋对各级官员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案爆发,
之后朱元璋开始大幅度调整政治体制。
废除中书省,提升六部,
大都督府一分为五军都督府同时宣布卫指挥使司降半级,为从三品,都指挥使司为正三品。
原五军都督府下面的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十卫亲军,职掌守卫宫禁,不再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亲军卫脱离都督府管辖,原本隶属大都督府的亲军都尉府自然要有所变动。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四月十六日,明太祖朱元璋宣布: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秩从三品。
为体现锦衣卫的特殊地位,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三月十八日,改锦衣卫指挥使司为正三品,居十大亲军卫之首
至此,锦衣卫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锦衣卫下属有御椅司、扇手司、擎盖司、旛幢司、斧钺司、銮舆司、驯马司等七司,秩皆正六品。
御椅、扇手等七司执行的无疑是仪仗职能。这些司的成员依旧是校尉,校尉主要任务是专职擎执卤簿、仪仗及驾前宣召官员、差遣干办。
按照明代的制度设计,卫之下都设有镇抚司,主管本卫司法工作,设从五品卫镇抚二员;千户所下设所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司之下设司狱司,主持本卫监狱的管理工作。
锦衣卫作为亲军卫,虽然地位特殊,但同样设有镇抚司。
镇抚司在职能上有所分化,
北镇抚司专理刑事,南镇抚司职掌军匠诸事,形成了两个职事各异的平行机构。
明廷为保证其审狱的独立性和保密性,北镇抚司治狱所得的供状,可以越过锦衣卫堂上官直接上达皇帝,这意味着北镇抚司在编制上虽隶属锦衣卫,实际是一个独立运作的挂靠机构。
以秘密侦缉为主要手段的锦衣卫监察职能从其诞生伊始就存在,但执行者仅限于刑事校尉,且有相应的制度约束。
锦衣监察与科道监察具有大体一致的功能,且互相制约,共同组成明朝的监察网络,明代的监察体系因此呈现出二元化倾向。
但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军事特务组织,掌管侍卫、缉捕、刑狱,它所设的监狱称为“诏狱”,审判皇帝特批的人犯。
由于锦衣卫独立于文官体系之外,士大夫群体始终对其怀有敌意。
锦衣卫与明朝其他卫一样,设有千户所。
明朝一般的卫都只统领五个千户所,即前、后、中、左、右千户所。
由于锦衣卫的特殊地位,除了这五所之外,还设有其他千户所。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增置锦衣卫中左、中右、中前、中后、中中、后后六千户所分领。这六个千户所的设置,是锦衣卫第一次大规模扩编,共计11个千户所。
洪武二十四年(1391)三月,置锦衣卫所属驯象、屯田、马军左、右千户所。
当年六月,又增设锦衣卫马军前、后二千户所,水军千户所,屯田千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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