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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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房子是崇华去年的时候搬进来的。从那时起,房子里就挺没人气的,像只是一个随时会来,随时会走,只做暂时停留的旅舍。
崇华对这里也没多少归属,拍《与斯嘉的三百六十天》的时候,她去外地,一去两个月,回来用钥匙打开房门,里面冷冷清清的,和走的时候一模一样。有钟点工定时打扫,这里没有像电影里主人出远门的房子一样,染上一层薄薄的灰尘,没有灰尘,少了打扫的麻烦,也少了打开尘封回家的感觉。
从崔贞搬来这里,就不一样了,洗漱台上有了两个人的物品,衣柜里两个人的衣服交叉着挂,书房的柜子里有一半放着崔贞的剧本、文件。她们共享一个空间,扫除了冷清,让这里像一个家。
厨房不再只是装饰,里面的厨具依旧纤尘不染,却明显可以看出这里被人频繁使用。崇华从冰箱里取出食材,,她转身,看到崔贞跟了进来。
最后的结果是,崇华主厨,崔贞在边上给她打下手。
晚饭之后,崔贞才示意崇华坐到她的身边来。
崇华有点忐忑的过去,不知道她要说什么。
跟比自己年纪大的人谈恋爱有一个不好的地方是,一旦对方板起脸,做出要谈一谈的架势,很容易就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崇华在她身边坐下了,膝盖闭合,双手放在上面,侧过脸看着崔贞。
崔贞见她局促拘谨的模样,略一思忖就将到了嘴边的问话换了个更温和的方式:“你今天不开心?”
路上崔贞就注意到崇华情绪低落,但她那时没有问。她更倾向于把崇华喂饱了,然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解决难题的办法。
像是围着专心工作的主人身边转了好多圈的小狗,主人终于弯身抱起它,崇华没忍住,嘴角扬起了一个微小的弧度,面容上还要努力维持深沉,点头:“嗯,是挺不开心的。”
如果在路上,她演得还算自然还算像,现在则是完全破功。崔贞单手撑着脸侧,配合地问:“嗯?怎么呢?”
长风衣的外套脱下了,她穿着白色的真色衬衫,黑色的长披下来,颈项白皙得能看到底下细微的青筋,优雅,理智,却有着与理性品格相反的温柔。崔贞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落到崇华的眼中都会放大,染上一层美好的光芒,就像傍晚橙黄色的阳光,让人留恋,让人珍惜。
能够这样挨得很近的坐着,四目相对,伸手就可以触碰到对方,这应该是很幸运的。可是,明明是很幸福的时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崇华却觉得有一种不合时宜的悲伤。这种悲伤潜藏在她心底很久了,有时蛰伏,有时就会冒出来。
可能是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会有的吧,因为幸福,所以患得患失,所以害怕失去现在拥有的。
崇华的目光凝邃起来,崔贞带着笑意的眼眸随她的变化换上了认真,她担心地看着崇华,再一次问:“怎么了?”
“阿贞,我……”崇华想说我爱你,可是话到嘴边,太阳穴的位置尖锐地疼起来,心里有一个声音让她不要说,不要给崔贞负担,不要让她觉得有压力,把选择权放到她的手里。崇华不甘地皱了下眉头,在她的观念里爱一个要主动,而不是这样畏畏缩缩的,可是当她这么认为,太阳穴的痛意更加尖锐,像是惩罚她的自作主张,那阵痛意尖锐而霸道,像一把剧烈旋转的电钻对着她的太阳穴残忍地往里钻。她不得不放弃把话讲完,什么都顾不上地抬起双手揉捏剧痛的位置。
比上一次看到景帝陵墓更加严重,崇华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她怎么了?崇华在痛意折磨中心慌起来。她抬起头,在一片重影模糊中依稀看到崔贞煞白的脸色,她感觉到被一个温暖的怀抱紧紧拥住,那个怀抱想要给她力量,她奇迹般地不再慌张了,意识也随着消失。
陷在黑暗当中,崇华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轻了,像踏在棉花上。
她来到一个地方,那是一座山,山上光秃秃的,山下却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形成一种衰败,一种繁华的落差。
崇华站在那座山前,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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