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真相(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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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时辰以后,秦立已除去冠带,跪于开封府包拯面前。
包拯问道:“秦立,适才展护卫已将他在太康县所见所闻禀报于我。本府且问你,无尘大师一案,你明知沐晴云不是凶手,为何要屈打成招,冤枉于她?”
秦立犹豫了一瞬,道:“犯官……有不得已的苦衷,虽知道真凶是谁,却不敢捉拿,就想了个法子找人顶罪。”
包拯道:“真凶是谁?”
“犯官不敢说。”秦立却又不言语了。
包拯也不迫他:“那我们就先说另一件事。”
秦立暗自揣测是何事,只听包拯道:“无尘死后,烟霞寺里丢失了一件旷世奇珍,乃是一尊水晶所制的佛塔。”
秦立的心中一惊,暗道此事应该只有他和师爷知晓,怎么包大人竟会得知,看来终究是坏事了。
包拯观他神色,问道:“此塔由你在七月二十五那日送给了庆王爷贺寿,可有此事?”
秦立欲哭无泪:“确、确有此事。”
包拯紧接着说道:“无尘大师死后是你和王有志先现,寺里丢失的宝物出现在你的手上,接着你将沐晴云屈打成招,判为杀人凶手;如此种种,本府不得不疑就是秦立你谋财害命!正因为你就是凶手,所以才找人顶罪,妄图掩盖真相!是也不是?!”
秦立慌道:“绝非如此啊大人!大人明察,我只是拿了塔,却不曾杀人!”
包拯斜睨了他一眼,嘴角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缓缓道:“那你,可还有话要替自己分辩?”
秦立道:“有、有。大人容我细禀。我从烟霞寺带走的那尊水晶塔,并非谋财害命所得,而是无尘临终前交托给我的,本是托我带给静安寺,只怪我一时糊涂,将它送给了庆王爷贺寿。至于无尘的死,则是另有缘故。此事还要从多年前说起……”
原来,无尘俗名苏念远,他与秦立、郭楷现今的宠妾许慧娘是多年的街坊,也是从小一起玩耍的朋友。待到几人年岁渐长,苏念远与许慧娘更是相互倾心。苏、许两家都是生意人,也算门当户对,正商议结亲之时,户部尚书郭家却先一步派人来许家提亲,要许慧娘做郭楷的小妾,许家惧郭家势大,不敢不答应。出嫁那日,许慧娘不依不挠,然而还是被塞进花轿抬进了郭府。
苏念远从此一病不起,请尽十里八乡的郎中也无用,年纪轻轻却似行将就木。直至一日,一游方僧人到他家化缘,听说了此事,便道:“那些个大夫的方子,保得住你的命,却治不好你的心;若想自救,不若皈依佛门吧。”僧人走后不久,苏念远就只身上了烟霞寺,从此了断前尘旧事,法号无尘。苏家父母兄弟起初也去寺里劝他回来,他便避着家人不见,日子久了,他家人也就作罢了。
那时秦立正值在家备考科举,闲时便到山上去看看他,只是谈经讲禅、下棋饮茶,他倒是乐于相见的。也许是无尘真有佛缘,不过两年,便成了老住持的席弟子,老主持圆寂后,他又继任了住持之位。
这些年来,除了秦立有时去看他,已经出嫁的许慧娘也曾到过烟霞寺与他相见。秦立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后来曾遇见过许慧娘两次,一次是秦立在禅房门口正好碰见许氏出来,脸上犹有泪痕;另一次是在寺外的枫叶坪,许氏曾与他说道:“我今日来是见念远哥的,谁知他竟避而不见。难道他不知道我有多牵挂他?真羡慕你,至少可以和他像从前一样谈天说地。”秦立便问她在郭府过得如何,她道:“郭楷对我倒是千依百顺,但我的心早已给了念远哥,只能在郭府如同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也不知该怪郭家,还是怪造化弄人,让我们陷入这般境地?”
说了这些过往,秦立又将案当日在寺中如何遇见郭楷,如何看见无尘身死,无尘临终前所言,都一一说了出来。
包拯道:“秦立,依你所言,那许氏是对无尘余情未了,而无尘临终前曾指认是郭楷对他下了毒手,是也不是?”
秦立道:“是。”
包拯道:“那你可曾调查取证,讯问于郭楷?”
秦立把头埋得更低了些,答道:“不曾,下官不敢。”
包拯敛眉:“为何不敢?”
秦立道:“只因他是户部尚书之子,下官势单力薄,只怕定不了他的罪,反而难以自保。”
包拯斥道:“荒唐!定罪与否乃是依律行事,与他家中之人官阶高低何干?况且户部尚书郭大人一向颇有清誉,难道在你心中他是徇私枉法之人?”
“郭尚书确有清誉,但下官也的确不敢冒这个险。”秦立直言道:“包大人,下官今日既已到了这里,就不打算再向大人隐瞒,只是把心中所想如实相告。下官有罪,请大人看在下官知无不言的份上,从轻落。”
包拯皱眉看着他,惋惜眼前之人空有满腹抱负,却没了良心与担当;痛心朝廷中风气何以至此,官员不信律法却信人情。他道:“秦立,你身为父母官,理应爱民如子,却为求自保不对嫌犯予以追查,此其一;既知凶手另有其人,却为了结案胡乱找人顶罪,草菅人命,此其二;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好友所托,将寺中珍宝占为己有,贿赂皇亲国戚,此其三。今日暂且饶你,待此案水落石出,本府一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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