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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镇口的茶社,李老爷子要去酒楼,林知又想跟着李老爷子一起去酒楼找找机会挣钱,又想陪着沈言川去医馆问问腿恢复的如何。
沈言川瞧出他的纠结,就替他做了决定:“你跟着爷爷一起去酒楼送野兔,我去医馆找大夫,忙完我去布庄等你们。”
林知思索了一下,觉得眼下还是挣钱比较重要,于是他同意了沈言川的安排。
于是林知林时跟着李老爷子一起,沈言川一个人去了医馆。
李老爷子要送野兔的酒楼也是这清水镇生意最好的酒楼,到了厨房的后院就看到酒楼的伙计在往里搬今日酒楼要用的菜。
一旁的小长工负责盯着,这个小长工认识李老爷子,看到李老爷子立马就上前:“李大爷你可终于来了,今天又有什么好货。”
“没什么好货,就是得了几只野兔。”李老爷子把膘肥体壮野兔拎到小工面前。
他们在酒楼做的也是贵客生意,有些贵客就喜欢吃这些野味儿,虽然数量不多,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小长工看了一眼便收下了。
“虽然有些少但总比没有强,还是老规矩,我去叫掌柜出来给您钱。”
没一会儿一个大约四十岁,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就出来了,看到李老爷子也还算客气,熟络了几句就掏出四两银子递给李老爷子。
林知全程看在眼里,他不急着推销自己,只是认真地观察着,这家酒楼生意应该不错,从后厨房这边工人忙活的来回就能感觉出来。
而且这家酒楼的掌柜和小长工也是可以打交道的人,虽然商人都奸,但这两人说话却十分客气。
李老爷子数了数银子现不对,这给多了:“钱掌柜,这给多了吧。”
“不多,您这有段时日没来了,这清水镇方圆百里就您老人家打猎是一把好手,每次猎得都有活物,您是不知道,这有钱人啊有时候吃的就是个鲜面子,我今天正愁呢您这就给我解了燃眉之急了,所以不多您就收下吧。”钱掌柜心情看着挺好,见李老爷子身后跟着两个生面孔这才问,“这二位是?”
“这个双儿是我家言川的夫郎叫林知,这个小汉子是小知的亲弟弟。”
“言川已经好了吗?”沈言川之前出事儿,钱掌柜也有所耳闻,如今听沈言川都成亲了,他多看了林知两眼,“是个标致的人,跟言川侄儿是个良配。”
林知也不说话,就抬头冲着钱掌柜颔点了一下头表示问候。
送完野味儿时间还早,林知想去医馆找沈言川,了解一下沈言川现在的腿是个什么情况,而李老爷子多得了一倍的银子也就不在意那只能卖几十个铜板的野兔皮了,带着林时就去买糖葫芦去了。
清水镇有两家医馆,林知记得给沈言川看病的是回春堂的大夫,林知一路询问找到回春堂时,并没有现沈言川在里面,就在他以为自己是不是找错地方的时候,沈言川出现在回春堂门口。
“沈言川。”林知赶紧跑了过去问,“你怎么这么慢啊,才走过来。”
“过来的路上去方便了一下,耽误了些时间。”沈言川看到林知出现在这里还是挺意外的,“你不是跟着爷爷一起吗?”
“是跟着爷爷一起,可是我也担心你啊。”林知一点儿没有掩饰自己心中对沈言川的担忧,“走,咱们赶紧进去,让大夫看看是不是好多了,说不定咱以后就可以不用杵着拐杖走路了。”
“嗯。”
回春堂的大夫已经认识沈言川了,看到沈言川杵着拐杖过来,大夫明显很意外,也不知道是沈言川本来就福大命大,还是林知真的是他的福星。
原本都被断言是没多少时日的人,如今不但好了,摔断的腿也好的差不多了,只是以后有可能会有点跛,劳累的活路做不了了。
可是这对于沈言川来说就已经是个天大的好消息,都出了回春堂的大门了,沈言川还迷糊着,满脑子都是大夫说的话,大夫说他再坚持一个月就可以丢拐杖走路了,若是勤加锻炼,以后走路和正常人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怎么的,你人傻了?”林知也高兴,只是他没有沈言川那么激动罢了,他骨子里是一个现代社会的人,对于这种情况是可以用科学解释的。
沈言川真的以为他这辈子就只能当个废人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能好:“小知,你真的就是我的福星。”
说完沈言川一把抱住林知,林知哪儿能想到沈言川会这么做,两人还在回春堂门口呢,路上来来往往还有行人,虽然觉得有些丢脸,可到底林知还是没有推开沈言川。
而是慢慢的抚摸他的后背,安抚一般的说道:“是你自己福大命大,跟我关系不大。”
“不,你就是我的小福星。”
第16章你可真不正经
小福星就小福星吧,林知反正也不排斥这个身份,只可惜他这个小福星只造福别人,并没有造福自己啊,自个还是穷的一批,到现在为止都没钱。
林知和沈言川两人从回春堂离开以后就准备去找李老爷子和林时,林知听着沈言川说,这才知道他们平时会将猎到的野兔毛皮完整剥出来卖给成衣铺子,这种基本都去做冬天大氅上的毛领,富家女眷很喜欢这些。
林知听的直在心里感慨,原来无论处于哪个时代,女人喜欢第貂都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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