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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是我突然过来,太鲁莽了。”奚闻摇摇头。
沈清野拿着剧本过来,坐在他旁边,“那开始吗?”
虽然隔着小半个沙,奚闻也能闻到他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柑橘味儿,特别清爽。他看着沈清野梢聚着的一滴水,将落不落,领子部分已经被打湿了一块儿,呈深色,奚闻很努力才能忍住不上手去摸一把,他清了清嗓子,“排练不急,你先把头吹干吧,湿着会感冒的。”
沈清野看了他一会儿,点点头,站起来从浴室拿了块干毛巾,又走出来,很自然地立在客厅中擦了两把就算好了。
他仰着头,脖颈线条明显,手臂上举,衣袖滑落到上臂,手臂韧而有力,肌理分明,只是擦得漫不经心,水还滴着。半长的头就乱糟糟地堆在脑袋上。几缕刘海落在眉弓上,沾着眼睛,他的眼不由眯起,更显得眼长深邃。
奚闻有点看不下去了,走过去,一把拽过他手臂,推着他让他在沙上坐下。自己则跪在沙垫子上,拿过毛巾从后面给他擦头。
“你这也太敷衍了,都还滴着水呢。”奚闻数落着,刚开始还有点暴力惹事的成分,存心捣蛋。沈清野要站起来,他就硬按着肩不让他动,渐渐动作却轻柔缓慢起来。
手指隔着柔软的毛巾按压过头皮,慢慢打转,细软的丝在修长的指尖穿过,还有一点潮气。
奚闻用毛巾把丝的水分吸干,再把黏在一块的丝揉散。手指梳理过乱糟糟的头,奢看了很久的丝就缠绕勾扯在指尖,洗水可能是海盐薄荷味的,尾调沁凉,萦绕鼻尖,好像走过山川河海,很能舒缓心神。
奚闻从昨天见到他就开始混乱的心绪慢慢平静下来。
场面很温情,温情得像电影里日夜相伴的老夫老妻,让人舍不得打扰。灯影昏黄,空气潮湿温热,两个人彼此熟悉又宁和,闭着眼,什么都不用想,只要陪着对方就很舒服,时间就在琐碎的日常里淌过。
毛巾忽然从手上滑落,奚闻从后头环住沈清野的脖颈,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胸膛贴上他的背,狠狠吸了一口他身上清爽的柑橘味,“沈老师,你在勾引我。”
“怎么不说你心里有鬼?”沈清野的手指勾过他的下颌,头转过来,精致的五官在奚闻面前放得无限大,肌肤像瓷一般细腻。
沈清野看着他的眼睛,好像能一直望到最深处,低沉问,“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奚闻不置可否地眨了眨眼,还没说什么,沈清野已经收回手,从他怀里站了起来,身形修长利落,棉质的裤子垂坠,还是很有居家的温暖魅力。
奚闻从跪坐改为盘腿坐,拉过散落一旁的剧本,从茶几上拿了只,在指尖转悠,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沈清野垂眼看了看他,嗓音清冷,“明天最关键的是一场哭戏,你多久能哭出来?”
啪嗒,掉了。
明天他有一场哭戏。
剧本写得简单,就三个字,华轩哭。
怎么哭,哭多久,一字未提。
14
第14章入戏
韦成歌写剧本讲究点到即止,信奉冰山原则,只用文字展露具象的八分之一,剩下情感和思想层面的八分之七需要自己领会揣摩。简单来说,剧本几行字,其余全靠演员自己脑补。
明天这场回忆戏份,讲的是华轩在上高中时遭人绑架,之后被华旸救出来。展现的是兄弟间深厚的感情,也是华轩选择当警察的原因之一。他想让自己强大的可以保护他哥,不会让他哥再为了救他以身犯险,却没想到最终阴差阳错会站在华旸的对立面。
奚闻第一次演戏,脸皮薄,还有点小男人的自尊,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大庭广众让他哭,真比砍他一刀还难受。
沈清野看他一眼,走到靠背椅坐下,长腿交叠,“哭不出来就哭不出来,借口还挺多。”
奚闻有些烦,把剧本翻得哗啦啦响,“先对遍词吧,可能之后情绪就上来了呢?”
沈清野点点头。
剧本里,华轩被关到山野间一所废弃的守林屋子里,他自小孤儿院长大,遇见的事多了,脑筋转得快,知道自己被绑架了很快就接受现实,不哭不闹,还想着法儿地套绑匪话。那些绑匪只是帮不入流的小混混,在几个区域蹲点了几日,看华轩每日豪车接送,衣着干净,觉得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心一横打算干一票大的就跑路。
华轩被扔进间狭小的黑屋,里头堆着不少杂物,空间非常小,横躺着都伸不平身子。他手脚被捆,眼睛被蒙,嘴巴黏了胶带,每天一顿饭一瓶水,呆了六天好像半辈子那么长。
第七天是约定交赎金的日子,外间的人中午就收拾收拾开车出去,老式皮卡驶下斜坡,柴油动机的轰隆噪音渐不可闻。
华轩靠在墙角,双腿支起,胳膊前伸搁在膝盖上,脸埋进臂弯里。他腹部刚来时被人踢了一脚,脸上也挂了彩,这几日水食都不足,睡也睡不熟,外头绑匪打牌喝酒吵闹到天亮,他日日昏昏沉沉,前几天还能趁着吃饭时间跟绑匪搭两句话,想套点信息,这两日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这帮绑匪一共四个人,听口音像中国南部北上来的,没什么特别的,真就是帮亡命之徒。前两个月,入室盗窃惊动了男主人,捅了别人一刀后,演化为入室抢劫,杀人未遂,一分钱没捞到还被警方通缉,在偷渡跑路前想最后捞一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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