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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日常所需的蔬菜都从供销社或者黑市里购买,但条件有限,售卖的蔬菜大多是青菜白菜豆腐,不缺吃但少了鲜口味,要是从什么地方收购了难见的蔬菜,绝对是一抢而空。
唐锦想着,这或许就是一条挣钱的路子,自家种的卖不出价,蘑菇拿到镇上黑市应该能卖,有些蘑菇种类,那味道可是比肉还好吃,只是要卖的话,肯定只能小心一些。
她有让植物加快生长的异能,能催生出很多蘑菇,不愁没有蘑菇吃,但实际上,找蘑菇是件靠运气的事,有人收获满满,也有人寥寥无几。
找到蘑菇的人偷跑去镇上卖点小钱可能没人注意,算是补贴家用,可要是被人现了她有大量的蘑菇拿去卖钱,难保不会有人心理不平衡。
要是人家说这山上的东西是集体的,给她扣个褥社,会主义羊毛的帽子,那她是有理都说不清。
三耳山是这里最高的一座山,形势不严峻的时候,还有人上山打猎,近年来明面上是不被允许的,顶多在山脚采些野菜。
近距离一看,草木都色泽翠绿,路边长满了野草野花地耳,生机盎然,泥巴路上都是杂乱的脚印,下了雨土壤还湿润的缘故,上山的路有些湿滑,掠过那些草丛时,裤脚不一会就被打湿。
边缘位置差不多被找干净了,唐锦跟何丽直接往深处走。
途经的路上,时不时捡到几朵鸡枞和青木菌,伞盖肥厚,撇去多余的泥土,小心放进背篓里,那些虫蚁钻过的蘑菇只能不要,这些像是一闪而逝的小精灵,今天看着还很鲜嫩,明天就会被虫蚁啃噬腐烂,但同时又有的蘑菇生长出来。
一路走到了那片竹林,果然里头已经有了很多身影,正蹲在竹子旁边挖笋,嫩的笋子没那么苦,炒熟了是道好吃的菜,还可以晒成笋干,当冬天缺乏蔬菜时就可以把笋干泡软食用。
刚冒头的竹笋是大家都在挖的,而那些张到膝盖高的竹笋没有了细嫩的口感,就留下来自由生长。
唐锦找了个地方,蹲下来挖,嫩笋挖起来一点都不费力,利落地就挖了半篓,收拾起背篓,这里人多,她不打算呆太久。
何丽还要继续挖笋,她正好可以单独去找蘑菇。
正要离开竹林,忽然一道声音冲着她:“你还真是冷血啊!”
一个脸上长满了痘痘,扎着两条辫子的女知青跑了过来,愤愤地瞪了唐锦一眼,跑到唐锦身后。
原来身后不知什么时候陈月清经过,那背篓不知被谁不小心碰倒了,笋子散落出来,陈月清正在捡。
女知青弯腰给陈月清捡笋子,讥讽地对唐锦嗤笑,“某些人说得自己有多善良,结果心肠硬地连孕妇都不肯帮忙,虚不虚伪?”
“我早就知道你一直对月清怀恨在心,怎么可能眨眼就变成好人了,我不管别人是怎么被你蒙蔽的,可你究竟什么德行我清清楚楚。”
“月清她还大着肚子呐,她弯个腰那么困难,万一摔倒怎么办?你搭把手都不肯,换作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而你竟然装作没看见。”
陈月清皱了皱眉,拉着女知青的手,吃力地站起身来,“算了雨桐,这是我自己的事,唐锦没必要来帮我的。”
唐锦被说得一脸懵,“我还真没看见!”
这也能怪到她身上?脑子怎么长的,她刚才走神想着自己的事情,哪有心思注意后面生了什么,竹叶子那么厚,陈月清走路没吭声,她完全没听到啊。
雨桐?这名字,她怎么好像听过呢?
她从记忆中扒拉出来,赵雨桐是下乡的女知青,半年前跟陈月清关系慢慢好了起来,算是陈月清的好姐妹。
因为原主对林子修的追求,跟陈月清站在对立面,赵雨桐当然要站在陈月清那头,对原主很是厌恶,只要一碰面,就会说话来嘲笑原主。
唐锦的神色蓦然微妙了起来,这个人挺特殊的,她看过那本小说后,大概的人物关系还记得,跟面前的人对上号后,记忆更加清晰了起来。
赵雨桐不仅是陈月清这辈子的好姐妹,更是第一世林子修的妻子,高干家庭,在林子修成功的路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两人相守一生,上了报纸,登了电视,在外界眼里是对模范夫妻。
而陈月清重生后,所有的轨迹都改变了,重活一次的陈月清想要扭转命运,拥有一段更美满的婚姻,她抓住了下乡当知青的潜力股林子修,提前跟林子修认识。
接着顺利跟林子修结了婚,并且无意间现赵雨桐竟然也在生产大队当知青,赵雨桐的父母被下放到了北方农场,而一番运作下,赵雨桐则到了条件相对较好的红枣生产大队,脸上长满了痘印的赵雨桐跟前世电视里的人完全不同,陈月清听到对方名字,才敏锐地反应过来。
但陈月清却并没有远离赵雨桐,反而跟赵雨桐交好,模仿赵雨桐的某些行为,利用赵雨桐。
最终赵雨桐的结局并不好,在陈月清的劝说下,嫁给了陈月清的一个有家暴倾向的表哥,一身沧桑,伤痕累累,父母也在农场没能熬过去,当赵雨桐的姑姑终于找来时,赵雨桐已经流产不成人样,哪怕被强势带回城里,环境优渥起来,赵雨桐也没能走出阴影,得了个不孕的病,再婚后凑活过日子。
“这么大个人你说没看见?!你骗鬼呐,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怕巴不得月清出个意外,那样你见不得人的心思就得逞了。”赵雨桐将陈月清扶到旁边,狠狠瞪视了唐锦一眼,大有一番要跟唐锦理论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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