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临阵磨枪(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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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邺已经不太想打马球了,不过他还是要替乔家打这场球,他欠乔彬一个人情,而且还收了人家二十两银子。……
其实李邺已经不太想打马球了,不过他还是要替乔家打这场球,他欠乔彬一个人情,而且还收了人家二十两银子。
李邺面露难色,“明天就比赛,但我们都还没有训练呢!”
乔彬摇摇头,“家丁们天天都训练,配合没有问题,我爹爹想做两手准备,如果是武赛由王顺上,如果是文赛,就由李大哥上。”
这倒是一个折中之计,李邺想了想道:“但文赛也要骑马击球!”
“是的!所以今天我牵来两匹马,让李大哥练习一天。”
李邺这才现门外有两匹马,由上次的家丁牵着。
“那场地呢?”
“就在旁边的马球场,我问过了,今天军队不训练。”
李邺回屋取了马球杆,“我们走吧!”
。。。。。。。
马球场上果然没有军队,张小胖、小黄毛和乌鸡郎三人都在,他们作为后勤,协助李邺练球,乔彬答应中午请他们吃肉饼。
李邺现在知道了,张小胖真名叫做张平,和自己同岁,但比自己小一个月,他家里是开杂货铺的,属于坊内的富裕人家,所以他家有孩子能去读书,但不是张小胖,而是他弟弟张小瘦。
小黄毛的真名叫做黄苗,比李邺小两岁,父亲在西市一家酒铺当个小管事,家里有两个姐姐都出嫁了,他是独子。
乌鸡郎的真名叫做吴长兴,比李邺小一岁,他家是运货的,自己家里就有一艘货船,他父亲和叔叔在天宝渠上运货,家境也不错。
说起来,几家人中李邺的家境是最差的,主要是没有父亲,靠他母亲给人看病赚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确实很艰辛。
至于舅父裴旻有没有暗中帮助他们,李邺不知道,但以母亲坚韧的性格,这种可能性不大,不过裴旻也说过,他给了母亲一些名贵药材给自己药浴。
张小胖跑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明天居然和小飞龙比赛,大哥真牛啊!”
小黄毛和乌鸡郎也兴奋道:“大哥一定要干翻他,在长安就出名了!”
乔彬这个大嘴巴,把什么都说了,李邺微微笑道:“人家是黑球手排名第一,咱们就是去玩的,输了咱们不丢脸,赢了嘛。。。。我请你们下馆子!”
三人一声欢呼,跑去捡球了。
李邺翻身上马,手执球杆,颇有一种准备冲锋陷阵的感觉,本来嘛!马球最初就是骑兵之间的比赛。
“开始了!”张小胖在木板旁大喊一声。
李邺催马疾奔,向数十步外的马球奔去,他们这些孩子就是在马球场长大,从小骑毛驴打球,张小胖家有匹瘦马,他们经常偷出来骑马,自然个个骑术都不错。
如果是以前的李邺,根本就不需要训练,马术高明得很,甚至可以钻到马肚子下打球,而现在李邺需要融合,必须要进行训练适应。……
如果是以前的李邺,根本就不需要训练,马术高明得很,甚至可以钻到马肚子下打球,而现在李邺需要融合,必须要进行训练适应。
片刻奔至马球前,李邺凭着感觉,侧身挥杆打去,‘啪!’球杆击中了马球,这是三十步线,马球射出一条直线,精准入洞。
“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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