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去真的有神明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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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叶愿也终于不再只能依靠每天凝聚的灵液修炼,在聚灵天赋的加持下,叶愿周围的灵气含量远其他地区,可谓一片宝地。
伴随雨季而来的,便是无边无际的迁徙兽群,仅仅是一天时间,叶愿就看到了斑马、河马、花豹、鬣狗等等动物。
以往的叶愿感知范围只有周围一小块,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感知范围扩大了何止十倍,那种俯瞰动物世界的奇特感觉顿时就让叶愿着迷了。
走兽奔腾,游鱼潜跃,万类生灵竞自由,每天持续不断的动物世界持续为叶愿播出。
……
格德部落。
族长兼大祭司的诺恩手持锋锐的石质长矛,带领着族中的十余位青壮年战斗力,向着北方开启了第一次“神圣战争”。
由于神术和灵气的出现,族中农作物的产量和育周期被大大缩短,原本负责参与狩猎的人都被诺恩拉入了远征队伍。
一行人沿着河道向北走了约莫一天,遇到了周遭的第一个大部落。
黑石部落供奉火焰之神,是一个人员数量高达三百的中型部落,但对于仅有数十人的格德部落来说,依旧是庞然大物。
由于谨记叶愿的箴言,诺恩没有选择武力征服。
他先是徒手猎杀了一头巨大的成年角马。
角马是一种牛头、马面的食草生物,体型庞大,往往集群谋生,一旦面对捕猎者,就会集体冲锋,将前方一切敌人踏成肉泥。
但已经褪凡四阶的诺恩已经完全越了人类极限,他的爆度远猎豹,一拳之下就把角马坚硬的头骨砸了个窟窿,甚至能看着飙射出来的白色脑浆!
电光石火间,猎杀完毕,角马群也随之方寸大乱,四散奔逃。
诺恩杀的是领头的角马,按理来说,领头的角马应该是最警惕,最强大的个体,而这种存在一个照面,连反应都没有反应过来,就死在了眼前这个人类的手下,这让角马群如何不惊?
拖着这只巨大的角马尸体,诺恩带领着使团正式拜访了黑石部落。
此刻旱季刚过不久,即使是黑石这种中型部落也绝对不好受,几乎人人都是面黄肌瘦,走路打颤。
而拖着巨大角马,身体强健的诺恩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奇迹,任谁也无法相信这是一位来自小型部落的人。
诺恩得到了黑石部落领的郑重接待,仅仅是看在那头角马的份上,黑石部落的领就不可能给诺恩摆任何脸色。
毕竟那可是数百斤的肉啊!
在旱季刚结束的大环境下,谁还能这么豪横,直接送粮食到家门口?
亲爹都不带这么亲的!
如果说诺恩刚来的时候,黑石部落只是把他当作大部落人傻钱多,外出历练的人。
那么当诺恩说出他来自格德部落,并展示了徒手举起一块重达一吨的巨大石块,并让一枚种子在短时间内抽芽生长后,黑石部落的领几乎已经将他奉为天神!
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诺恩并没有暴力收编他们,而是向他们表明,只要信奉自然之神格德奈温,就有可能能得到这股非人的力量。
在按照诺恩的祈祷方法,成功冥想到叶愿的神国后,这位部落领毫不犹豫的推翻了以前的信仰,选择皈依自然之神。
谁让人家是真的有真神坐镇啊!
意料之中的,黑石部落中供奉火焰之神的几位祭司,拼了老命的反对更改信仰,但在神迹的压制下,根本没有翻起什么风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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