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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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量复原昨天的那顿饭,花棠等顾余生他们坐在和之前样的位置之后,抬爪推了推二鹏。
“顾哥,猫总今天是准备让小鹏子我伺候用饭了吗?”花棠平时只愿意让顾哥帮她夹菜收碗,林清他们都不让碰,没想到今天,惊喜来的这么突然,猫总也愿意搭理下二鹏了。
男人的殷勤,大概就是突然大内主管化,谄媚的自称小鹏子了。
但很明显,花棠挡住了自己的小碗,没有让二鹏接手,继续用前爪推他。
方言和林清也头雾水,不知道花棠要做什么,还是顾余生帮忙解释了下,让二鹏把昨天吃饭的时候,讲的笑话再复述遍。
花棠赞同的点头,然后蹿回顾余生手边,心情晴朗的等着听笑话。
猫总,这就虾人猪心了啊!
昨天看黑猫自闭成饼,二鹏他们故意找店员,让他们多来碗靓仔。
港式餐厅里面,把白饭称为靓仔,白粥称为靓女,二鹏他们这么喊,是为了逗下猫的。
没想到,花棠昨天状态不佳,没get到什么笑点,今天居然要求重来遍,看二鹏他们喊来碗白饭,日行恶得逞。
“再来份下火!”能和花棠愉快玩耍的二鹏几个,自然不会生气,又开始嘚瑟起来。
菜还没有端上来,先吃上白饭和白粥了,这还不过瘾,又乐呵呵的要了份皮蛋瘦肉粥,要不是总喊店员怪给人家添麻烦的,他们还准备让花棠见识下,什么叫做飞沙走奶。
在花棠他们愉快用餐的时候,港式餐厅的老板却被儿子拦住。
“爸,让门店的厨师做下就行了,你跑去折腾什么啊?”
老板家姓龙,十多年前从香港回来开餐厅,生意越做越好,但送山楂雪球的习惯却直没变。
“就在本市也不远,开车很快就到了,要不你送我去。”龙明安笑呵呵的,看担心自己身体的儿子皱着眉头,细声细语的劝他。
龙明安今年快五十岁了,从小就有哮喘,以前在大厨身边当徒弟的时候,日子过得劳累辛苦,又耽误了治疗,导致现在也没有彻底治好。
这些年有点家底当老板了,家人就拦着他不让龙明安再进厨房,免得再刺激的犯病。
“真是拦不住你,算了,我去开车。”龙家信太清楚父亲看着好说话,但骨子里极其固执的本性,想着他就算拦着也没用,还不如跟着过去。
四五十年前,受到国内大环境的影响,出现了少部分民众的“逃港”。
龙明安就是六七岁的时候,被母亲带着,借着老乡的路子带到了香港。
只是,母亲带着他和什么母子情深无关,精打细算的女人是离家的时候被幼子撞见,为了避免孩子误事,干脆起带走,等到了地方之后,反手把龙明安卖掉,拿着钱就走人了。
陌生的环境,不通的语言,龙明安年纪太小也做不了什么工作,又被转手卖给个也是逃港来的大厨,当养老送终的徒弟。
大厨对龙明安并不好,酒醉之后还容易动手打他,拿开水烫他,颠沛的孩子是不配拥有童年的,龙明安直撑到大厨酗酒过度,送医院没抢救回来,才勉强能恢复普通人的生活。
等香港回归的那年,龙明安带着妻子返回大陆,开始经营港式餐厅,生意越做越好,孩子优秀懂事,人生也总算是顺遂起来。
但龙明安心底还是有点执念,他直都想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哪里。
可是,被母亲带走的时候他太小了,什么都不记得,就知道家里的后山上,有棵老山楂树,他哥哥每次会拿竹竿赶走鸟,然后摘下来给他分着吃。
这些年,龙明安也去过不少国内有名的山楂产地,甚至还投资过几个果园,但是,都不是他印象里那个家乡。
龙家信很心疼父亲的寻乡执念,可是,他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并不乐观。
先不说个六岁的孩子,没上过学也没有出过远门,对家乡的记忆还有多少,就是能遇到把他随手卖掉的母亲,就知道这是不受到庇护的小可怜。
他觉得,父亲之所以执着去找家乡,可能就是想弥补过于悲惨的幼年时光,殊不知,很多东西就是破碎的,没法补全的,他就算找到印象里那棵老山楂树,也不会有他印象里那么甜。
看儿子边开车边皱眉,还是很不赞同的样子,龙明安乐呵呵的,让门店的店长先加工着,给他留几颗鲜山楂就行。
被父母呵护长大的孩子,可能不太懂无所有的孤儿,心底那点不甘心的执念。
龙明安也没有过分苛求,定要找到家乡,他只是在各个分店都送着山楂雪球,希望能再找到那棵老山楂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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