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话(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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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诗捧着这件嫩黄色的连衣裙,指尖轻轻掠过它柔软飘逸的面料,这是她平时最喜欢的一个牌子,“少女之梦”,身上的这件连衣裙就是同品牌的设计。
“少女之梦”的设计分为“白”系列和“粉”系列,“白”系列主打清新甜美校园风,价位也更接近学生群体能消费起的,属于中端线;“粉”系列的偏优雅浪漫,适合一些稍微正式的场合或者约会,由于用料和设计更胜一筹,价格也高出不少,走中高端路线。林诗诗一直都是买“白”系列来穿的,但其实,她更喜欢“粉”系列,因为“粉”系列穿起来更像一个公主,不但布料更加舒适,款式也更有设计感,细节尤其强大,属于比较耐看又很显气质的服装。
只是这个系列动辄几千元一件的价格,让林诗诗只好选择风格相似,但是做工和质量明显有差距的“白”系列。
这条嫩黄色的裙子,是今夏的新款,她已经看过好几次了,都没舍得买,今天穿上它,却是为别人试新衣裳。
想到这里,林诗诗心里酸酸的,她果然只能做配角,心脏抽紧了一般疼痛,跌坐在更衣室的椅子上。原来一切都是误会,她早该想到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缺女朋友呢。
所以,那些鲜花,那些拥抱,那些体贴,统统都是误会,他并没有明确说过喜欢自己啊,林诗诗觉得自己的自作多情就像是脸上挨了一巴掌一样,既可耻又疼痛。
“诗诗,换好了吗?你怎么了?”董晓彬在外面敲门。
诗诗?拜托不要叫这么亲近好不好,林诗诗嘟嚷着,她想不通为什么有了女朋友的人,还要对别的女生这么暧昧,如果说喜欢她,就不要在她面前表现有多疼女朋友多想送女朋友衣服的戏码,如果说不喜欢她,就干脆离她远一点,更不要做出送玫瑰、披衣服这样的暧昧举动。真搞不懂这个男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是她太久没谈过恋爱,所以落伍了吗?林诗诗坐在椅子上托腮纠结,实在是没有心情去换这件新衣服。
“诗诗,诗诗你还好吗?”董晓彬声音里有明显的关切和紧张。
难道真是这么好风度男人?不,他可是会不打招呼就立刻挂断别人电话的人。
“马上出来。”林诗诗擦干眼泪,努力对着换衣间的镜子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算了,算了,要打起精神来,美美地出现在他眼前,她不相信有人比她更适合穿这个牌子的衣服,就让他为没有找到像她这样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做女朋友后悔去吧!
林诗诗换好衣服,在试衣间里反复检查整理过后,便笑盈盈地走出来了,脚上穿着试衣间里专为客人试衣服准备的高跟鞋。
微卷的深棕色及胸长,白皙透明的皮肤,飘逸的嫩黄色连衣裙,林诗诗脚踩着高跟鞋昂挺胸地在董晓彬面前展示着这件衣服,或前进,或后退,或转身,脸上始终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此刻的林诗诗就像是一朵娇艳的花刚从水里捞上来,整个人水嫩到不行,灿烂到不行,仿佛你凑近她,就能嗅到她绽放出的芬芳气味。
店员们都看傻了,甚至忘记按例夸奖顾客几句,眼里闪烁着兴奋而满足的光芒,仿佛有人免费为她们做了代言一样。
“怎么样?还行吧?”林诗诗挑衅似的问董晓彬。
董晓彬看得有些恍惚,倒不是林诗诗真的有多美多性感,她充其量算是可爱清秀。董晓彬恍惚的是林诗诗身上那股天真浪漫无拘无束的气质,她深信自己的美丽,却毫不矫揉造作,只把它当做像空气一样的理所当然的存在。董晓彬对着林诗诗点点头,笑着给她鼓掌,又嘱咐店员再多拿几件给林诗诗试。
“不用了。”林诗诗像公主一样挥挥手,“你自己的女朋友,你自己应该最了解她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看,我不想再换来换去的,麻烦。”
董晓彬看林诗诗脸色有些不对,便凑到她耳边低声说:“我觉得她不穿衣服最好看,那你说,还买吗?”
林诗诗哪儿听过这虎狼之词,一下子从脸红到脖子根。
这男人真是坏透了,林诗诗羞愤得瞪了董晓彬一眼,便扭头钻进试衣间去换回自己的裙子。
等她再出来时,店员已经包好了五六件衣服递到她手里,略微翻下,竟都是她喜欢的款式,而且衣服的码子也和她的相同,看来他女朋友和自己还有不少共同点呢,正想抬头问问董晓彬有没有他女朋友的照片,好让她看看她们究竟有多相像,董晓彬则没了人影,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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