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破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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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州城,
府衙,
后厅内,一片莺歌燕舞。
来自下杭的舞娘身姿翩翩,舞态动人,自带撩人秋波,将宴会的氛围推上了巅峰。
乾国有句顺口溜,讲的是读书人的四大爱:
下杭的胭脂沾上京的;
乌川的佳酿开恒州的墨。
下杭的胭脂指的是下杭美人,历代乾国皇帝后宫之中,永远都不缺下杭女人的一席之地。
当代乾国君主更是一举收下下杭杨家三姐妹,一时传为佳话。
眼下厅堂之内,翩跹起舞的诸佳丽,都来自下杭,她们是一位江南富绅送给知府的礼物。
绵州知府坐在座,其左右两侧下则坐着绵州城内的诸位同僚,在最下面的位置,则坐着绵州城的参将。
按理说,边镇之地,应以武将为尊,文官管地方行政,武将掌兵,甚至经常性的为了应付主要矛盾,军政不分家时,武将的话语权会更大一些。
这一点,燕国的北封郡被贯彻得很彻底。
但这里不是燕国,这里是乾国。
在乾国文官看来,他们能容许一个武将加入他们的宴会,已经是很给脸了。
这位参将也是个好脾气,没人搭理他,他也不搭理别人,自己喝着自己的酒吃着自己的菜看着自己面前的舞女。
没一副好脾气,还能在乾国当武将?
他想得开,因为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原本自己的上司,也是自己的丈人,当初一把将他带起来的老泰山,一杆孙家枪使得那可是出神入化;
结果呢,就是跟文官开怼,折腾来折腾去,居然折腾成自个儿的手下了。
何苦来哉,何苦来哉呢。
参将李越斜着眼,偷偷打量了两眼坐在座的知府大人。
心里思量着,这知府都六十多的人了,这南方商队今日送来的这批舞女晚上可都要送进知府大人房里的。
一把老骨头了,能折腾得动么?
李越摇摇脑袋,想着绵州城里风传的也不晓得到底是谁漏出来的笑话:
说是咱家知府大人下面功夫早废了,但一顺溜的口技,居然也能让那么多房妻妾脸上一直红润润的。
一念至此,李越忽然觉得自己的舌头有些酸,下意识地举起酒杯给压了压。
上面的文人,就着歌舞在吟诗作赋,甚至摆下了案桌开始舞弄起了文墨。
李越依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没人喊自己这个大老粗来看书赏画,他自己也懒得讨那个没。
先前自己的那位大舅哥,孙建明,倒是能和那帮文人玩到一起去,琴棋书画他都通晓一些。
本来,也是能有一个大好前程的,这武将啊,要是能通文墨,能入得了文人的法眼,日后的路子才能走得宽敞,被文人看作是自家人后,才能升官财。
只可惜了,孙建明受自家老子的拖累,原本平平稳稳地接了他爹的班说不得能把孙家混上一个儒将的名分;
但奈何奈何啊,
孙家枪的特点,是一杆长枪两个头,前后都可刺杀;
自家泰山也就和他家祖传的那杆枪一样,上奏文官劳役戍卒将其化为私人仆役,又曝出边军武将吃空饷严重。
得,大路两条,您一条都不选,又上不了天,只能被拍在地上。
好在李越本人功利心并不重,这辈子,能当个参将,已经心满意足了,本也就没指望着再往上爬哪里去。
看了差不多了,李越起身,跟知府大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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